【2026.3.23】我的家庭真可愛(上)
父喪百日的情緒暴走
理解人生哲學並不難,然而實踐是另一回事。即使自己就在前一天還在勸朋友把家庭的議題與自己的人生分割出來,今天的我依然完完全全的失去控制。爸爸過世的百日,依習俗要在中午前祭拜完成,接著下午趕場去家人信奉的寺廟參加法會。然而在前一晚的我就已經感受到心情逐漸低落,今天的我完全失控,不僅脾氣暴躁,對高速公路上想插隊的車子比中指,心中更是沿途恨意奔騰,對爸爸的恨讓我無法冷靜地在大太陽底下表現出緬懷等惺惺作態。
恨意萌芽在那個夏日寒夜
恨意當然其來有自,在我小學的時候爸爸就借了鉅額去創立公司,一連嘗試了多次都失敗,最後欠債舉家出外租屋,但他仍放不下他男人的尊嚴,在小的時候總是看媽媽每天早上五點起床為小孩張羅著上學該準備的東西,送我們到學校之後出門上班,經歷一天的辛勞之後九點來補習班載我們回家,看過媽媽因為沒錢而焦慮,總是一天只吃一個麵包,也同時看過爸爸又在外面大手大腳吃吃喝喝,不肯少了點面子,一直印象很深刻的是當時我跟妹妹一天的餐錢不過200元,那是每天爸爸願意給家裡的錢,總計6000新臺幣,這就是一個要求老婆相夫教子的大男人所謂的「養家」,那200元甚至不夠付當時的房租,所以媽媽就總是直接把那200元給我們當假日的餐錢。即使是15年前的200元,要當兩個小孩的一天餐錢也是略為捉襟見拙,我跟妹妹常常只到小吃店點白飯配豆干,有的時候挺不好意思,畢竟菜單上最低價格的品項還是滷肉飯沒有白飯,可是那時總想著省點錢,畢竟我家很窮,那時聽到爸爸在外都吃一兩百的鐵板燒,媽媽今天又沒吃,我想仇恨就是在那個時候萌芽吧。
記得小學的時候看著媽媽在寫準備自殺的遺書時,我哭著去找奶奶求助,奶奶急忙忙地趕來媽媽卻把遺書藏了起來,那時還不能理解爸爸的媽媽跟媽媽,其實根本就不是家人。事情總是有個臨界點,那是在一個跟媽媽去高雄出差的夜晚,她哭著問我如果她選擇離婚會不會恨她,我說不會但希望妳能把下半輩子顧好,在那十二歲的夏天,我以為我足夠成熟也以為我早就做好心理準備,不過只是父母離婚。
人情世故對十二歲的小孩太難理解,離婚的提議深深傷到我爸的自尊心,他跟奶奶一口咬定肯定是我媽外面有男人,而他絕對不會放棄兩個小孩的監護權。媽媽則是寸步不讓,如果沒有監護權的話一分家用也不肯出,只留下被丟給奶奶照顧的我跟妹妹,事情似乎不是我所預料的只是父母分開,生活還是能照舊進行。爸爸豪氣干雲的要我媽離我們遠一點,小孩他自有辦法,即使他從沒真正有辦法,而媽媽似乎也像找到了新生活,在新的公司,與新的男朋友。奶奶承擔了她兒子不願負起的照顧兩個小孩的責任,這本不屬於她的責任,她值得安享晚年也值得有兒子媳婦孝順,她也有她的不甘,這股不甘卻由我和妹妹承受。生活變得很糟,在家簡直就像活生生在空氣中溺水一般痛苦,帶著這份痛苦我逐漸開始逃避,逃避再跟爸爸、媽媽或奶奶建立親密情感,因為每一次的嘗試最後總是被刺痛。
說來諷刺,在那段時間裡唯一看到爸爸媽媽和平在一起的時間,是我因為大腸炎送醫住院的那幾天,那時在想或許這樣的病多生幾次也不錯。
到底是誰的錯呢
我不再對家人上心,第一個不滿的是媽媽,她住在桃園而我疲於應付學業與校園生活,且當時的我不大能接受她在離開時不願意好好協談兩個小孩的贍養費,導致我多年來一直不停地被奶奶爸爸用言語批判「是你媽不要你們的」、「她甚至連錢都不願意出」等諸多壓力,雖然知道她過往付出已經太多,但我仍希望就兩個小孩的處境,她能主動向爸爸那邊再好好協調,我曾經開口過,她當時給的回覆是「如果兩個小孩改姓黃我就全付」,這在父權又傳統的我家,我連開口的勇氣都沒有。她責怪我沒有好好愛她這個媽媽,可是當時的我或許心有餘力不足吧,逃離家庭是我那時唯一想做的事。
媽媽病了,她患了憂鬱症,在我還不懂憂鬱症是什麼時她病了,她付出了十多萬去養一個會打女人的男友,最後畫下難堪的句點。我第一時間聽到時是憤怒,我曾認為如果離婚她能更好,那一切都還算值得,可我爸至少不會打女人,若那十多萬拿來幫忙我跟妹妹的生活費,我們在家的處境倒也不至於此,媽媽只是哭著跟我說別計較,就當她花錢請了個看護,因為「寂寞真的很可怕」,而這句話至今方懂滋味。
在一個下午,奶奶突然把我叫過去,意味深長地跟我說家裡錢真的不夠用了,要我去跟嬤嬤談,我在十年後來理解那並不是真的不夠用,而是要透過我對媽媽的一種試探,我想我對人情世故的敏銳度從來都沒進步。我跟媽媽談了一下午,媽媽終於從改姓退讓到只要我搬去跟她住就願意負擔學費,即使這樣代表我每天要通勤四個小時來回政大,我也覺得是個好消息,於是我打給爸爸跟他說這個好消息,我似乎真的做到調和兩人之間的矛盾了。
結果換來的是一頓劈頭而至的痛罵,痛罵我不知感恩惜福不知體諒他多年的辛苦,心永遠向著媽媽,被掛斷電話的我在學校的圖書館坐在階梯不顧在旁走過的人群哭了半個小時,為什麼我這麼努力還是被罵,錯的到底是誰呢?